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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《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行业主管部门(单位):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认真落实到位。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...

各行业主管部门(单位):

     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认真落实到位。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,提出如下安排意见:

      一、时间安排

1.受理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5日。

2.人社局受理中、初级职称申报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26日。

      二、具体要求

1.严格履行“三公示”程序。即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受理的政策规定,由所在单位审核、推荐、公示、签字、盖章后统一向主管部门申报;经主管部门审查、公示、签字、盖章、汇总后统一报送区人社局;区人社局复审、公示、盖章、整理汇总后统一上报市人社局。各行业主管部门(单位)一定要认真核对,如因在“填写意见、加盖单位公章、审核人签字”等环节出现疏漏,导致不予评审的现象,责任自负。

2.各行业主管部门(单位)要迅速安排部署本专业系列职称申报工作,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申报材料的接收、审核、上报,逾期区人社局不予受理。

3.上报《2023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》时,要将高、中、初级分别填写、分别存储、分别报送;在高、中、初级三个报表内的各专业系列也要分开后分别填写,同一系列下有不同专业的要把相同专业的集中填写在一起,不要混乱夹杂填写。

相关附件:

P020230511593923725976.zip